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典型案例 浙江国资委: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实现系统性变革

来源于:新闻资讯 日期:2024-03-21 18:54:00 浏览:15次

  原标题: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典型案例 浙江国资委:构建国资监管大格局实现系统性变革

  伴随着国企改革步入“深水区”,挑战更多、难度更大。在2021年6月4日召开的中央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推进会上强调,要多推典型、多出经验,认真学习借鉴国内外各类优秀企业优点,总结推广“双百企业”“科改示范企业”“对标一流管理提升标杆企业”改革经验,鼓励支持基层大胆改革创新,以点带面把改革向纵深推进。

  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以来,从中央到地方,从重点任务到专项行动,产生了一批叫得响、可借鉴的成果和经验。在2022年8月的“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专刊”中,我们从8个任务领域选取了12个典型案例,为大家展现央企国企是如何充分的发挥典型引领的示范作用,推动改革工作走深走实,并不断取得新的成就。

  完善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是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保障,对于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具备极其重大意义。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以来,浙江国资国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企国资改革的决策部署,按照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要求,坚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与时俱进,推动国有经济高水平质量的发展,紧抓杭州区域综改试验契机,深化改革释放活力,保持了国有经济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发展形态趋势,交出了一份来之不易的成绩单。

  截至2021年底,浙江省市两级监管企业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2万亿元、利润97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4.9%、25.2%;年末资产总额达6.6万亿元、所有者的权利利益达2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6.1%、12.1%。今年上半年,浙江省国资委监管省属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069亿元,同比增长9%;实现总利润242亿元,剔除承担电气保供成本、合资铁路重组并表、国有房租减免等因素,同比增长8.2%。

  浙江省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董贵波表示,浙江将围绕推动国资国企功能重塑、优势重塑、体制机制重塑的总体要求,精准把握国资监督管理的机构职责定位,突出国有资本整体功能和效率,强化出资人战略引领,以数字化改革牵引撬动国资监督管理体制、运营机制和国企系统性变革,推进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职能转变,更好地实现授权与监管相结合、放活与管好相统一,进一步管好国有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

  浙江省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出台推进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机构职能转变方案,科学界定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管的边界,推动以管企业为主向以管资本为主的职能转变,确保企业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领导作用发挥,取消、下放、授权监管事项20项。坚持寓服务于监管中,深化三服务、“三为”专题实践、“双进双促”专项行动和驻企服务员、助企开门红等工作,深入企业和市县基层,帮助协调解决实际问题。

  浙江国资委将授权与监管相结合、放活与管好相统一,建立了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该清单明确了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等8类工作职责、116项具体工作事项,以及浙江省国有产权转让、企业财务决算监管等各类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厘清了国资委监管职责边界。各地市进一步厘清了政企权责边界,推动实现授权与监管相结合、放活与管好相统一的监督管理模式。杭州市制定了《杭州市国资委权力和责任清单(2021年版)》,梳理涉及审批、备案、审核后上报等事项46项;绍兴市制定了《绍兴市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实施方案》,取消监管事项4项,下放监管事项8项,授权监管事项10项。

  浙江省基本完成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并出台了构建全省国资监管大格局、构建全省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制度体系等指导意见,通过加大地方国资工作指导力度,推动各市把国资监管工作体系向县级延伸,促进市域一体、市县联动。同时,着力提升国资监督管理的机构统筹能力,加强对企业未来的发展战略、经营绩效、风险防控等方面综合研判,强化统筹协调、指导服务,加快形成全省国资国企“大格局、一盘棋”。

  浙江省制定了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实施意见,并出台了省属国有资本布局结构调整优化实施方案,逐家明确省属企业功能定位和主业范围。同时,组织省属企业组织“促转型、调结构、优布局、强发展”大讨论大谋划大行动,加强国资国企战略思考谋划,充分的发挥国有经济在优化结构、畅通循环、稳定增长、服务大局中的引领带动作用。省交通集团牵头完成了浙江长三角投资公司的组建,省国资运营公司推动设立长三角浙江国际金融贸易服务中心,助力长三角一体化建设。同时推动省属企业在交通、能源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发挥好主力军作用,在信息经济、节能环保、健康、旅游、金融、高端装备制造等领域培育领军型国有企业。

  为推进国有资本向重要领域和优势产业集中,浙江省在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有效行动。整合省属高速公路、铁路资产和全省港口、机场资源,集中打造了交投、海港、机场三大省级交通产业平台。重组后宁波舟山港成为全世界首个年货物吞吐量突破12亿吨大港,并连续13年位居全球港口第一。整合省属旅游酒店资产,组建省旅投集团,着力打造全省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投融资主平台。加快实施化工、农业、环保、人才服务、医疗健康等领域专项整合,组建省石油公司和医疗健康、环保、军工、人才发展、种业、自然资源等集团,推动国有资本向重点领域集聚,打造一批规模实力强、运行质量优、服务大局好的产业集团。

  着眼于推动国有企业精主业强实业,浙江省国资委修订省属企业投资管理办法和投资负面清单,建立主业主责管理机制和主业目录清单,严控非主业投资比例和投向,把更多资源用于深耕主业、做强实业,逐步推动资源要素优化配置。同时,加快国企土地房产、低效无效资产等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置,促进各类资源要素盘活用好。通过开展投资融资、产业培育、资本整合,推动产业集聚和转型升级,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通过股权运作、价值管理、有序进退,促进国有资本合理流动、提高运行效率。

  浙江省采取了一系列举措,旨在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加强省属企业公司章程管理,通过公司治理结构体现出资人意志、履行出资人职责。重点是深化落实“两个一以贯之”,健全完善国企党组织前置研究程序和“三重一大”决策、董事会授权管理等制度。目前,浙江省属企业已全部制定党组织前置研究讨论重大事项清单,省属企业本级和各级子企业全面完成“外大于内”董事会建设,全面实现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全面建立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制度,推动党委前置研究更精准有效,“外大于内”董事会运行更加专业尽责、规范高效。

  突出高水平质量的发展、行业对标、分类监管,出台《关于明确省属企业功能定位实施分类监管的意见》,针对企业不同功能定位,分类实施深化改革、促进发展、定责考核、完善治理、加强监管。根据公司功能界定分类、治理能力、管理上的水准等改革发展实际,结合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和其他监管企业不同特点,有明确的目的性地开展授权放权,充分激发微观主体活力。着眼构建省属企业新型考核分配体系,加快研究省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核定办法、落实企业董事会考核分配职权实施意见,突出战略导向和功能作用发挥,实施以任期为主的考核模式,建立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奖惩体系。

  与此同时,以数字化改革赋能国资国企整体智治,浙江省国资委加快打造监管大脑和智治体系,建成全省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构建国企大额资金监控预警等10大应用场景,建设并提升“国资云”平台等13个项目,将国资国企公权力智慧监督系统纳入浙江省数字化改革重大应用“一本账”。建成全省国有资产交易数字化平台“浙交汇”,实现省市两级国有资产交易全面贯通和信息公开披露、交易规则等“六统一”。制定省属企业法治建设“十四五”专项规划,出台公司章程制定修改办事指南和公司章程模板,促进依法治企、依章办事。

  突出风险事项监管是维护国有资产安全的关键举措。浙江省国资委坚持统筹发展与安全,制定出台省属企业合规管理指引、违规经营投资问题线索移送办理、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建设、深化内部审计监督、加强资金信用管理、规范资金存储放置管理、基金投资风险管理等多项制度,进一步扎密扎实风险防控制度体系,强化对省属企业基础管理、风险防范等规范性要求。

  同时,浙江着力构建完善的综合监督工作体系,建立出资人业务监督、审计监督、监事会监督、责任追究“四位一体”监督工作协同机制,做实监事会全过程、清单化监督功能,促进与党内监督、人大监督、社会监督等贯通协同,增强监督系统性。强化省属企业内控体系建设和内部审计工作,出台省属企业采购管理指导意见,规范企业采购行为,建立健全各级企业信息公开制度,实现信息公开全覆盖,增强监督穿透性。组织并且开展省属企业债务、金融业务、PPP业务等风险排查和境外、省外企业资产管控专项检查,建立企业重大财务和金融风险季度报告制度,开展国有资产重大损失存量问题专项清理。

  健全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和机制,浙江省国资委通过出台《省属企业经营投资资产损失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持续优化工作机制,组织并且开展资产损失责任追究线索排查,建立企业责任追究工作报告机制,推动责任追究工作全方面覆盖、上下贯通、落地落细,以追责强警示、促尽责、助发展,切实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在严肃追究违规经营投资责任的同时,注重保护经营管理人员开展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积极性,明确容错纠错机制的适用情况,探索建立容错正面清单,营造弘扬企业家精神、敢于改革创新、勇于履职担当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