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革的六条路径--理论

来源于:新闻资讯 日期:2024-02-18 17:54:05 浏览:15次

  国企改革慢慢的变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关键环节。党的十八报告中,64页的报告“改革”一词被86次提及。以至在外媒眼里,这是一份“执政党发出的改革攻坚令”。十八大明确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决心和信心,明确了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总体方向,但对于“下一轮国企改革应该怎么走”,各界争议多多。

  国企改革任重道远,国企发展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只有前进,没有倒退。我认为,在当今国际经济发展形势和中国国情下国企改革有以下六条路径:

  对国企进一步改革需要对国有公司进行明确分类,进而明确界定国有经济的布局领域,以及各领域国企产权多元化的开放程度。国有经济布局应该集中在涉及国家安全、自然垄断、公共事业、高科技支柱产业等方面。对国有企业的分类和布局界定对下一步改革极为重要。

  下一步改革要按国有经济布局和国企分类对国企进行分类管理,规范现代企业制度。经过改革和调整,我国国有企业在治理机构设置上是基本完善的,但机制上和具体操作上还存在很多问题,如是企业政治化,领导政治身份等。通过真正落实权力分离(原始所有权与法人产权的分离、法人产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权力制衡(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之间)的具体举措,既要防止国有资产处置不当(流失)、“内部人”控制企业的现象,又要避免职责不清、权责不清。同时要理顺国有企业各组织之间的相互关系。由于国有企业的特殊性,必须正确地处理“老三会”与“新三会”之间的关系,明确各组织的职能定位并建立相应的制度予以保障,进而充分的发挥“老三会”和 “新三会”的非消极作用。还要规范议事规则和办事程序,解决一些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中存在的问题,重点在流程和程序的规范。在明确权责边界的基础上,要重点规范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议事规则和办事程序,使法人治理结构的运行制度化、具体化、流程化,做到职责明确,各尽其职,避免交叉管理。

  在明确国有经济布局和分类管理的基础上,积极稳妥适度开放产权是国企深度改革的切入点和重要内容。经过过去三十多年的加快速度进行发展,已经奠定了很强的经济基础,为进一步改革打下了物质基础和经营管理经验,但国企仍然正处于转型期,既不是完全的市场经济,又不是过去的计划经济。但随着“数字”的增长和时间的推移,国企的计划色彩在自觉不自觉地加重,这与产权结构和管理体制等有直接的关系。深度改革要依照国家经济总体布局从国有独资向国有独资、股权多元化转变。在竞争性领域适度向非公有制企业开放产权,非资源类产业开放力度应该加大,但国有控股形态要继续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