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40年国企改革走过的四个阶段

来源于:行业动态 日期:2023-10-12 15:02:24 浏览:15次

  在不触动国有产权的前提下,通过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激发国有企业的经营活力。

  这一时期影响最大的是承包制,当时出现了很多承包大王,比如马胜利,承包石家庄的造纸厂,后来成为全国国企改革的一面旗帜。

  有三个方面的原因:第一,大的市场经济体制尚未形成,国有企业放权很难真正的完成跟市场对接;第二,缺乏长期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设计,承包的企业出现了一些短期行为;第三,缺乏优秀的企业家群体。

  这一阶段的改革归纳起来有三个关键词:市场经济体制、产权改革、现代企业制度。

  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对国企改革采取抓大放小的方针,这就涉及到产权改革。针对大型国有企业,打造大规模的公司和公司集团;针对国有中小企业,采取多种形式放开搞活。

  十四届三中全会还提出在国有企业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

  1999 年十五届四中全会要求国企普遍实现股权多元化和建立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化改制在国有企业全面展开。

  国企在这一阶段的改革较为全面,既有外部的市场化改革,也有内部的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同时也涉及到了产权改革。

  这一阶段的改革也存在着不少问题,例如:在放小的过程中,有没有造成国有资产流失,这在当时引发争议;在抓大的过程中,大规模的公司虽然留存下来,但所有者依然缺位,大型国有企业的经营效率提升和管理者激励机制依然是个难题。

  针对大型国企所有者缺位的问题,国企改革随之进入了第三个阶段,这一阶段改革的重点是解决谁来代表所有者对国有公司进行监管的问题。

  2003 年,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颁布了《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确立了“三分开、三统一、三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明确由国资监督管理的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能,试图解决所有者缺位的问题。

  提出,通过公司制股份制改革优化国有经济布局,以兼并重组为主要手段,进一步深化国有资产结构布局调整。

  但是,这一阶段的改革并未真正解决所有者缺位问题。因为国资委本质上也只是一个代理人,不是企业真正的所有者。国资委的出现只是在委托代理关系中增加了一层代理人而已。同时,国资委对国有企业的监督管理力度是很难把握的。

  为什么会面临这样的困境?因为这种国资监督管理体制有着天然的信息和能力方面的缺陷。

  国有企业遍布于不一样的行业,不同国企又都有自己不同的发展的策略,国资委不可能有能力对各个国企进行有明确的目的性的个性化的监管。

  另外,企业也不可能把生产经营中的各种细节都事无巨细地全都向国资委报告,国资委也不具备足够信息对公司进行个性化的监管。

  因此,信息不对称和能力不具备导致国资委没办法真正履行所有者监管责任。结果只能一刀切,要么太松了,要么太严了。所以说,第三阶段的改革实际上也没获得成功。

  2015年至今,国企改革明显步入新时期。这一时期的改革关键词是:分类改革、混改、双百行动。

  具有代表性意义的事件是2015年出台的《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企改革的指导意见》,后来又出台了诸多配套细则,即“1+N”,整个政策体系开始完善。

  这些改革意见和政策提出:要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深入推动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完善国资管理体制, 国资监管由“管企业”向“管资本” 转变;

  改革授权经营体制,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推动国有资本合理流动优化配置;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允许合乎条件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实行员工持股;

  配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进一步调整优化国有经济战略布局。

  因此,第四阶段的政策体系比之前更加全面而且有突破。但推出之后,在接下来的两年实际上没有实质性的行动。因为大家都怕犯错误,都在观望。

  这种情况下,国家又出台了“双百行动计划”,要求入围“双百行动”的公司实现五大突破和一个坚持。

  五大突破是:混合所有制改革、法人治理结构、市场化经营机制、长期激励机制以及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同时要坚持党的领导。

  另外,提出要重点支持企业改制上市,发展混合所有制,包括完善中长期激励,如企业管理者和普通员工的持股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