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国企改革“关键三年”擘画更新时间表路线图这次重要会议传递多个信号……

来源于:行业动态 日期:2023-12-13 07:41:04 浏览:15次

  原标题:明确国企改革“关键三年”,擘画更新时间表路线图,这次重要会议传递多个信号……

  11月12日,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召开。在近一段时间国企改革新政策、新文件不断出台的背景下,此次召开的会议对国企改革作出了哪些新部署,引人关注。

  此次会议在若干重大问题的表述上出现了明显变化,例如会议首次提出对国企改革来说,“未来三年是关键的历史阶段”。相关领域专家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分析称,结合会议有关表述,这一表态意味着接续此前的《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的新一阶段国企改革顶层设计,有望很快出台。

  此外,此次会议延续了《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的有关表述,将国企改革的主要目标从此前的“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显著地增强”这四个力,变为“全面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五个力。

  刚刚召开的这次会议,对下一阶段的国企改革来说有多重要?这是不少市场和业界人士高度关注的话题。

  从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的定位看,其主要职责是对国企改革工作进行顶层设计,统筹研究和协调解决国企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和难点问题。其组长目前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刘鹤担任。

  在此前的历次会议中,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也主持了一系列国企改革领域重点事项的决策部署。例如,今年5月,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披露: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第四批试点名单。

  会议通稿一经发布,业界学界便立刻注意到一个全新的表述:在谈及国企改革时提出“未来三年是关键的历史阶段”。此次会议为何针对未来一段时间的国企改革首次提出如此重要的历史定位?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查阅有关文件资料后发现,2015年8月印发的《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明确:“到2020年,在国有企业改革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

  此次会议召开之时,距离2020年已不到50天的时间,确保《意见》设定的国企改革“路线图”全面完成,还需要“走好最后一里路”。而在2020年以后,针对新阶段的国企改革,国家又将在《意见》的基础上设定新目标、时间表、路线图。在国企改革进程承上启下的大背景下,此次会议强调未来三年对国企改革的及其重要的作用,能够说是顺理成章。

  国资委研究中心研究员周丽莎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正常采访时表示,此次会议提出“未来三年是关键的历史阶段”的表述,是在2020年国企改革阶段性总结背景下的一个回应。

  在《意见》设定的2020年目标马上就要来临的背景下,此次会议提出“关键三年”的表述,是否意味着会有接续《意见》的国企改革新阶段顶层设计出台?

  会议对此提及:“要落实好国有企业改革顶层设计,抓紧研究制定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方案,明白准确地提出改革的目标、时间表、路线图。”从有关表述看,能确定针对接下来的国企改革“关键三年”,国家将会出台针对性的顶层设计和政策文件。

  中国企业研究院执行院长李锦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正常采访时表示,未来,有关方面在坚持之前国企改革政策的基础上,会提出新阶段的改革目标、时间表、路线图,这一新版顶层设计的具体方案,将与自2015年出台并已运行四年的现行国企改革顶层设计有一定区别。

  李锦分析,目前这一新版顶层设计应在着手考虑之中,并有望在明年上半年之前拿出新的方案。

  此次召开的会议指出:“要从国家整体战略出发,按照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要求,聚焦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全面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

  从会议表述上看,这一目标延续了日前公布的《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的有关表述。决定明确,要“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

  与2015年出台的《意见》相比,以上描述的目标发生了明显变化。《意见》指出:“慢慢地加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

  从2015年提出“四个力”,到2019年提出“五个力”,特别是首次提出要增强国有经济的“创新力”,背后反映出怎样的转变?

  对此,李锦表示,多个重要会议提及国有经济“创新力”,意味着国有企业要在快速推进科学技术创新上下工夫。未来,要打造更多依靠创新驱动、发挥先发优势的引领性企业。要推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层次地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同时,还要加强国有企业与各类所有制企业、各类主体的融通创新。

  清华大学教授李稻葵此前也在第三届中国企业改革发展论坛上表示:“国有经济的重要性,是在重要领域、长期创新的领域里面,发挥无法替代的作用”。

  对此,会议明确,要“在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加强国资国有企业监管、增强研发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强化财务硬约束、削减和规范补贴、完善激励机制、提高劳动生产率和资金回报率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提出明确的任务举措,制定量化、可考核的具体指标”。

  李锦对此评论称,此次会议按照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的有关精神,将改革的重点“立了起来”。有必要注意一下的是,和此前发布的多份重要文件一致,此次会议继续将“混合所有制改革”放在了首位。同时,会议强调要“制定量化、可考核的具体指标”,也体现了鲜明的落实目的与意图。

  就在上周五(11月8日),国资委网站正式对外发布了各界高度期待的央企层面混改“操作指南”——《中央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操作指引》。这份文件要求,中央企业要科学合理界定与混合所有制企业的权责边界,避免“行政化”“机关化”管控,加快实现从“控制”到“配置”的转变。国有股东要在现代企业制度框架下按照市场化规则,以股东角色和身份参与企业决策和经营管理,不干预企业日常经营。

  此次会议提及的多个角度未来阶段国企改革具体任务中,包括了“强化财务硬约束”“削减和规范补贴”等。对这些方面工作的部署,此前有关部门已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有关政策文件,有关主管部门也公开作出了一系列政策宣示。

  例如,去年9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的指导意见》,该文件从指标约束、自我约束、外部约束三方面打破了国有企业的预算软约束,让国有企业资产负债有了“硬约束”,为解决国有企业债务问题建立了长效机制。

  今年3月,国资委主要负责这个的人说,目前国家和有关部门正在清理规范各类补贴,这将有利于为各类不同所有制、不同规模的企业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有利于提升公司的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