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80年代国营企业厂长负责制是如何形成的(国企简史之二十一)

来源于:环球网app官方下载安卓 日期:2023-12-30 23:03:01 浏览:15次

  日前,在国资委暨中央企业党史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上,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国资委党委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组长郝鹏强调,学习党史要与学习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相贯通,要突出央企特色、突出学用结合。

  为突出党史学习的央企特色,企观国资特邀国资国企研究专家、中国社会科学院剧锦文教授,帮助读者梳理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国有经济和国有企业未来的发展历史,以资读者系统了解国资国企发展沿革、国企改革脉络,进一步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

  20世纪80年代,国企改革可谓如火如荼,政府通过种种方式向企业“放权让利”,企业自主性有了一定的提高。与此同时,国营企业领导体制改革也提上了议事日程。

  早在1980年8月,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就提出:要“有准备有步骤地改变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经理负责制,经过试点,逐步推广、分别实行厂长管理委员会、公司董事会、经济联合体的联合委员会领导和监督下的厂长负责制、经理负责制”。

  从1981年7月到1983年4月, 中央、国务院先后颁布了四个相关《暂行条例》以期整顿企业管理, 强化企业的领导和管理体制。但是,从这些《暂行条例》的内容来看,继续肯定了现行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实行党委集体领导、职工民主参与,厂长(经理)负责行政指挥。却对由此造成的责权分离和党政不分的问题基本没触动,也不能够确保我们的制度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当时的全国人大委员长彭真曾指出,尽管几十年来我国在国营企业领导体制上积累了一些经验,但总觉得工厂的领导体制还很不理想,主要是党、政、工三者的关系、分工如何摆得更合适的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需要继续探索。

  1984年初,彭真亲自率领调查组到华东各地展开调研,得到的结论是厂长负责制具有广泛的社会基础。

  来源:彭线月,中央书记听取并讨论了调查组汇报后,决定在一两个城市和一批公司进行试点。同月,第六届人大常委会二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正式提出:“在国营企业中逐步实行厂长( 经理)负责制。企业的生产指挥、经营管理由国家委托厂长( 经理) 全权负责”。

  1984年10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精确指出:“现代企业分工细密,生产具有高度的连续性,技术方面的要求严格,协作关系复杂,必须建立统一的、强有力的、高效的生产指挥和经营管理系统。只有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才能适应这种要求”。

  1984年5月,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系发出通知,选择在江苏省常州市和辽宁省大连市的国营工业公司全面进行厂长负责制的试点, 北京、天津、上海、沈阳四市也各选部分公司进行试点。

  1984年6月,辽宁省大连市选择了50家企业试行厂长负责制,10月再增加了80家,到1986年4月先后有237家国有企业加入试点行列,占全市277家国企的86%。

  试点效果表明,企业的厂长在决策中的作用突显出来了;党委管党,党委专注于党的建设、贯彻党的方针政策,以及政治思想工作等突显出来了;行政管理工作有所加强;职工民主管理在企业治理中有了自己的定位。对50个试点企业的调查显示,有49个企业坚持了三级管理制度,39个企业任用行政干部都经过了工会的民主评议。

  当时实行厂长负责制最纯粹的莫过于武汉柴油机厂聘请的“洋厂长”。1984年11月,德国退休专家格里希正式受聘武汉柴油机厂厂长,时任武汉市市长的亲自到场祝贺。时任国家经贸委副主任的为《格里希在武柴》一书作序并指出:“洋厂长从严治厂的经验,受到我国企业界的普遍赞赏,引起了国外人士的关注。他成为中国引进国外智力政策取得成效的一个典型。”在格里希任职的两年时间里,武汉柴油机厂的产品废品率从30%下降到10%,产品常规使用的寿命从1000小时提高到3000小时。但是,由于水土不服,“洋厂长”终于在履职两年后卸职了。

  1985年,国务院颁布《关于逐步扩大国营工业公司自主权的暂行规定》,1986年国家颁布《全民所有制工业公司厂长工作条例》《中国全民所有制工业公司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全民所有制工业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条例》,都明确规定国营企业实行厂长负责制。自此,厂长负责制作为企业领导体制的重大变革在国营企业内部被广泛推广。

  注:本系列文章是在剧锦文先生《国企简史》文稿基础上,由企观国资编辑压缩、改编而成。因为篇幅所限,仅采撷其要而去其详述,由此产生的表述不清晰、不完整问题,由编者负责。想完整了解,欢迎关注《国企简史》文稿相关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