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好三道坎 谋略在两年 李天鸥谈江西国企改革的妙笔

来源于:环球网app官方下载安卓 日期:2023-11-08 22:21:00 浏览:15次

  中国日报网中国在线日电国有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是江西省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在推进江西崛起新跨越的进程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江西把国有企业改革作为江西崛起进程中躲不开、绕不过的一道“槛”,提出了“用两年时间基本完成国有工业公司改革”的目标。

  而作为经济欠发达的中部省份,江西国企改革任务重、时间紧、难度大。江西迎难而上、攻坚破冰的信心和底气何在?江西为何提出用两年时间完成国有企业改革?钱从哪里来、人往哪里去、土地如何变现等事关国企改革成败的“三道坎”又将如何迈过?

  7月17日下午15时,江西省国资委主任李天鸥做客新华网江西频道演播室,与广大网友一同探讨江西国企改革的难点与形势。

  主持人:前一段时间,国务院国资委主任做客新华网,与网友在线交流,引起强烈反响。当时重点谈了金融危机对国企的影响这一话题,他说“央企现在要冬训、不是简单的熬冬”。江西省委书记苏荣今年年初在接受新华网专访时,也提出了一个振奋人心的的观点:要以冬泳壮士的勇气来搏击经济严冬。今天我们第一步来关注一下金融危机对江西国企的影响。目前江西国有企业运作状况如何呢?有哪些回暖迹象?

  目前江西的国有企业营业收入环比实现了增长,生产经营稳步提高,盈利面逐渐扩大,实现了利润环比回升,势头强劲,金钱上的压力的缓解,企业两金占用双双下降,国有资产的规模不断壮大,使企业抗击风险能力提高,这种回暖的迹象显而易见。我用几组数字来说明:

  第一,国有企业营业收入环比实现了增长。1到6月份,江西省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累计实现出售的收益551亿元。其中,6月份当月就实现了出售的收益105亿元,比5月份环比增长18.14%,累计完成增加值96亿,其中6月份当月就完成了增加值22.8亿元,比5月份环比增长了28.4%。1到6月份累计实现工业总产值416亿元,实现销售产值410亿元,产销率达到了98.5%。其中6月份,当月就实现了工业总产值80.9亿,实现销售产值79亿,比5月份环比分别增长了6.3%和8.2%。

  第二,盈利面逐月扩大,实现利润环比回升势头强劲。1到6月份,国资委出资监管的企业累计实现利润(盈亏扎抵以后)是20.2亿元,其中:6月份当月实现利润9.4亿元,比5月份环比增长85.5%,并且保持了逐月增长的势头。我们现在出资监管企业有24家,其中21家当月都实现了盈利。

  第三,资金的压力也在缓解,企业两金占用双双下降。6月末,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货币资金余额298.4亿元,同比净增了98.9亿元,增长了49.6%,产成品占用资金33.3亿元,同比下降了55.1%,应收账款余额89亿元,同比下降了13.4%。

  第四,企业国有资产的规模在进一步壮大,抗击风险能力在逐步的提升。6月份,我们出资监管的企业国有资产总额达到了1521亿元,同比增长了9.7%,比5月末环比增长了2%。

  主持人:我们大家都知道江西省委、省政府已明白准确地提出,要用两年时间基本完成国有企业改革任务。江西为何需要花这么大的力气来做这个事情?包括新华网论坛上有网友也提出了:为什么我们要选择两年这样的时间点呢?

  首先我要说明一个情况。用两年时间完成国有企业的改革,主要是完成国有工业公司的改革,特别是国家批准的政策性破产的企业、停产半停产企业的改革,并不是所有的国有企业改革都在两年全部完成。目前江西还有32家省属国有工业公司、70多家政策性破产企业、42家下放的国有企业要改革完成,另外,全省还有300多家国有工业公司需要改革。提出用两年时间基本完成国有企业改革这样的艰巨任务,是江西省委、省政府作出重大的决策。从江西国有企业的真实的情况来看,它是国有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应对金融危机的需要、实施民生工程的需要、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需要。

  改革开放的30年来,江西的国有企业改革确实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但是,国有企业一些旧的企业机制的弊端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尤其是有一些国有企业包袱比较多,债务比较沉重,设备工艺比较老,在市场上缺少竞争力。如果不加快改革,这一些企业就会失去发展的机遇。尤其是当金融危机到来后,机遇与挑战并存。我认为金融危机使市场、市场的需求都在萎缩,但从实践来看,这种萎缩是结构性的、区域性和阶段性的。

  举一个很简单的例子。江西稀有稀土金属钨业控股集团公司生产的钨产品,低端产品售价从十几万降到现在仅六、七万元,而且需求也不旺;而它和国内优势企业合资组建的股份公司生产的硬质合金产品,现在远销到13个国家和地区,包括欧美一些发达国家,供不应求。这就说明市场的萎缩、产品需求不旺是阶段性、结构性和区域性的。这就给我们调整产品结构、调整布局带来了机遇。我们的企业要从劣势企业、劣势行业退出来,进入到存在竞争力、有实力的行业和领域中。因此,我们一定要加快国有企业改革,转换体制和机制,调整布局和结构。市场的机遇稍纵即逝,如果我们不加快改革,不通过招商引资裂变扩张,吸引有实力、有技术、有市场的战略合作者,我们就会丧失发展机遇。所以,我认为省委、省政府提出来用两年时间完成国有企业改革,是抢抓发展的机遇,是要尽快解决江西国有企业生死存亡的问题。

  机遇只留给有准备的人。相对于一些非公有制企业和外资企业,国有企业体制机制不够活,一些企业的债务包袱比较重,要想与民企、外企站在同一个起跑线上竞争,国有企业就一定要解决包袱重、负担重、冗员多的问题,轻装上阵,参与市场之间的竞争。

  同时,加快国有企业改革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是江西实施民生工程的需要。因为,国有企业如果在市场竞争中打了败仗,甚至关闭破产,那么我们大量的国企员工的就业就会出现一些明显的异常问题,从这个意义上来讲,加快国有企业改革,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

  最后,这也是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需要。国有企业体制不活,机制陈旧缺乏竞争力,是最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我们转换企业的发展方式,才有机会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实现企业持续、稳定、快速的发展。

  我认为,用两年的时间来完成国有企业改革,应该讲是完全有把握的。经过30年的改革,江西经济有了较大的发展,在中部发展较快,我们的国有企业已具备了改革所需要的基本物质条件。在政策环境方面,江西国企改革有来自党中央、国务院、江西省委、省政府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支持国有企业的发展壮大。随着江西民营经济、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一些民企、外企创造了很多的就业机会,这就为国企改革中员工的就业安置提供了有效的解决途径。江西的国有企业改革不仅有各级党委政府的格外的重视和支持,有国有企业广大干部职员的热情参加,更有社会各界,包括广大网友的支持,我们的国企改革就有更强的动力。

  主持人:6月26日,省委书记苏荣提出了“二十二条”意见,包括深化国企改革的方向、目的、原则、重点、方式等。对广大民众而言,我们该如何读懂和理解“二十二条”意见呢?

  学习、理解、掌握苏荣书记提出的“二十二条”,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认识。首先,要把握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苏荣书记在讲话中非常明白准确地提出:国有企业的改革方向是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推进公有制的股份制改革,实现投资主体的多元化,以现代的产权制度为基础,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使企业真正成为市场之间的竞争主体;有进有退,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慢慢地加强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和影响力。

  第二,国有企业改革的根本目的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盘活国有资产,优化资源配置,使国有资产向涉及国计民生的关键领域和优势产业、优势企业集中,做大做强重点国有大企业和公司集团,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增强国有经济的实力和竞争力,从而巩固公有制基础,巩固我们党的执政地位。

  第三,国有企业改革的根本原则是一方面要坚持和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持续不断的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另一方面,要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实现我们国有资本从中小企业和一般性竞争行业有序退出,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

  第四,国有企业改革的重点是国有工业公司,特别是经过批准的破产企业和停产半停产企业。

  再一个就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式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对症下药”,针对企业不同的情况,采取多种方式来进行企业的改革。企业千差万别、情况不一样,不同的企业适合不同的方式。它适合什么方式,我们就用什么样的方式来进行企业改革。比如,比较优势的企业采取整体上市的方式。有一些企业确实资不抵债,就一定要通过依法破产和政策破产、整体出让等方式来进行改革。无论采取什么样的方式,我们都要把存量的国有资产盘活,使企业逐步做活做大做强。

  主持人:我们了解到土地变现和资金筹措是当前江西国有企业改革面临的难题。受金融危机和当前经济态势的影响,这两个问题存在诸多变数。就江西而言,具体“难”在哪?江西如何应对?

  国有企业改革,必须要筹集改革的物资成本。江西的国有企业确实有部分土地,但由于金融危机的影响,房地产市场还是处于比较冷的状态。现在如果出让土地变现资产用于企业改革,从某种角度讲会贱卖国有资产,土地没有实现它应有的价值。因此,江西采取由政府收储土地的办法。收储土地就需要资金,这个资金怎么样才能解决?我们有几个途径:第一,省财政融资。江西省财政融资了50多亿,借给有关的设区市,他们借去以后,把企业的土地收储起来,用这个资金来推进企业的改革。对解除劳动身份的职工给他们发放经济补偿金,交“三金”,使他们得到妥善的安置。适当的时候,依据市场的需求,我们有计划、有秩序地逐步出让土地,收回资金,再还给财政。

  第二,国有股权比例过高的一些企业,出售一部分国有股权或资产,筹集资金用于企业的改革。

  第三,一些优势的企业,通过收取资产收益来筹集改革的资金。2008年我们通过出售一部分国有股权、国有资产,收集了将近9个亿的资金。既没有贱卖国有资产,又筹集到了资金,土地收储起来,待市场回暖后,价格就会增值。既解决了改革资金筹措问题和成本的问题,同时又保护了国有资产。

  主持人:我们接下来关注新华网一位网友的提问,这是关于国有资产处理的:我们单位现在改制,可是我们单位很多的设备都被低价贱卖了,请问国有资产可以由单位随便卖吗?

  国有资产是不能够随便由单位做贱卖的。国有资产的监督和管理的职责很明确,就是对国有资产的处置、变现、出让等等都是要依法、依规来进行。按照网友的提问,某一个单位要进行改制,经过批准,它可以用单位的资产变现来支付改革的成本。但是,这个资产、设备要变现,首先要依法、依规地由中介机构或者是国资监督管理的机构对本单位的资产进行清产核资、财务审计和资产评定估计;其次,资产的处置要进入产权交易的场所,公开挂牌进行出让;再次,对资产的处置要依法、依规做监督和审查。所以,我们是不允许国有资产随便由哪一个单位做贱卖。当然,在改制过程中,确实也有一些地方、一些单位出现过贱卖国有资产的情况。江西一经发现这类问题,或接到举报,我们就会做出详细的调查核实,要依法纠正。

  主持人:引进实力型的企业、对企业兼并重组、嫁接改造,是江西部分国有企业改革成功的一大经验。江西在引进实力型企业和战略投资方面有哪些经验?在这一次国企改制中有什么具体的考虑?

  我们江西省的国有企业的改革都是跟招商引资、引进战略合作者紧密联系在一起。因为这本身是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体现,也是对我们国有公司进行股份制改革很重要的措施和途径。我们过去招商引资是把企业好的项目,或者是比较好的子公司拿出来进行招商引资,这样确实会取得好的效果,但是也存在一些弊端。一个小的项目,一个子公司拿出来,招商引资的成效并不大的。这种对地方经济带动的效应,置换的效应也不大。我们从去年开始由项目招商引资逐步向产业招商引资转变。比如说,我们江西有色金属行业,特别是铜、钨、稀土以及钢铁行业等等,在江西有一定优势的支柱产业,特别是铜,咱们进行产业的招商。通过一个企业,有突出贡献的公司的带头作用,把地方产业带动、发展起来。比如说江铜在鹰潭,江铜有品牌的效应,我们就希望能够通过这样的产业招商,使一大批搞铜的粗加工、深加工,甚至是进口粗渣铜的企业在鹰潭积聚。通过这样一个带头作用,使优势产业能够慢慢地发展起来,不断延伸产业链、完善供应链。这是这些年我们通过招商引资积累的经验。这一次,省委、省政府要求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完成国有工业公司改革。很重要的措施就是在改革过程中必须要招商引资,引进战略合作者。像我们现在抓的集团公司层面的改革,像江铜集团公司、医药集团公司、江中集团公司、煤炭集团公司等等,我们都在积极与战略合作者进行洽谈,引进国内外在行业内的有突出贡献的公司,带入他们技术、管理、宝贵的资源,特别是带入他们的市场,在江西来共同创业、发展。我们很强调要拿出好的项目,拿出优质的资产,拿出好的公司来进行招商引资。省委、省政府也很明确提出来,不管是你的还是我的,只要在江西发展就是好的。“只求所在,不求所有”,这样一种大开放的胸襟对世界很多有实力的战略合作者都是一个喜讯,纷纷到我们江西来洽谈合作、参与国企改革。比方说中钢集团、中国建材、中国五矿、中国盐业集团等中央企业都来到江西来合作。另外,还有世界上500强的企业,像西班牙的拉法戈、意大利的普洛佩兹,日本的一些大企业都到江西来洽谈合作。

  主持人:李主任,改制方案和其他一些重大方案的制定是国企职工非常关心的问题。在这一次国有企业改革中,我们如何来充分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国有企业员工对国有企业改制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是搞好改革的重要保障。第一,根据法律的有关法律法规,国有企业改制一定要制定改制的方案和职工安置的方案。制定改制的方案和国有企业职工安置的方案,一定要通过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是职工大会通过。如果说,这两个方案没有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是职工大会通过,是不可以进行改革。这就是从方案的制定上和通过上,就一定要保证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第二,在制定改制方案过程中,我们要反反复复、上上下下地征求方方面面职工的意见,包括在岗的职工,离退休职工,尽可能把职工合理、合法的诉求吸收到我们改革方案中来。

  第三,国有企业改革应该是要付出成本的。但是,咱们不可以牺牲员工的合法权益。苏荣书记在他的讲话中反反复复强调,我们要在国有企业改革的过程中善待员工,善待我们的工人,因为他们是我们党执政的经济基础。我们善待员工,善待我们工人,首先是在改制过程中依法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比方说,有一些解除劳动身份的员工走向社会,我们一定要要向他支付经济补偿金。有一些员工根据改制文件的有关法律法规,他能提前内退,对内退的员工我们要支付生活费,要缴社保。对已经离退休的员工,已确定进入了社保,企业改制完以后,要移交给当地的政府来管理,使他们的待遇不降低,得到保障。

  第四,制定了改制的方案和员工安置方案,在执行的过程中,我们都要派工作组蹲点在企业,为企业的改革提供服务,同时要监督改革方案和员工安置方案,要很好的落实。假如发现改革的方案和员工安置的方案某一些条款没有很好落实,侵犯了员工的合法权益,我们要依法进行查处和纠正。这几年,我们每年都对已改革的国有公司进行调查研究。对这个问题,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一直都是高度重视的,作为一个很重要的民生工程来做。所以,我们全省国资系统,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在这方面是作为一件大事紧紧抓在手上,使整个国有企业改革,一定要依法、依规进行,一定要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

  主持人:职工关心改制方案的制定,其中特别关注人员安置和去留问题,因为这跟他们的切实利益息息相关。人员安置和去留问题是国企改革一道难题,我们如何来妥善安置、分流好这些人员?

  这些问题不仅是广大员工关注的问题,因为这涉及到广大员工切身利益,涉及到他们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是我们国资监管机构高度重视的问题。解决不好这个问题,国企改革就很难推进。所以,在国有企业改革的过程中,我们首先考虑的问题就是员工如何来安置。解决好员工的安置问题,首先最重要的是企业要能够发展壮大。我们对很多企业,哪怕是要政策性破产和依法破产的企业,我们都要千方百计把存量资产、有效资产盘活,要选择战略合作伙伴,或者是选择承接资产的人,能够把企业办活,甚至逐步做大做强,员工的安置就有保障。

  第二,我们在改制的过程中,无论是中央,还是省政府,对员工的安置都有一系列的政策。在依法破产的企业,或者是政策性破产的企业,或者是国有控股或者参股的企业,我们都对职工的安置有一系列的政策。比如说,一个企业要破产改制,离退休的这部分人员要移交到地方社区,由地方政府来管理。二是企业当中离休人员移交给当地党委老干部部门进行管理。三是有一部分的员工愿意离开企业到民营企业或者是外资企业,或者是自己创业。他离开企业,我们就要向他支付经济补偿金。四是对一部分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之内的内退人员,我们为其支付生活费和社保,还拿出一部分资金对他们进行就业培训。今后,这个企业产品更新换代,企业规模做大后,这部分人员有一些还要继续就业。如果那个时候,我们再进行培训,可能成本会更高。所以,要通过培训,使他们随时具备就业的机会和技能。还有,多数的员工都有可能留在企业继续工作。战略合作伙伴也都希望投资企业的员工留在企业,因为他们对企业很了解,对设备很了解,而且他们都是熟练工,使企业的运作成本更低。从我们江西国有企业改革的状况来看,多数员工都实现了就业,有的在原来的企业就业,有的在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就业。

  主持人:网友还非常关心国有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养老和社会保障的问题,这也是国有企业改革必须面对的“改革成本”。新华网论坛有位网友“南昌南昌”问道:我是一名省属国有困难企业的职工,今年42岁,家里十分困难。最近,我们企业因资不抵债要依法破产,听说有政策规定,在破产改制前,工龄满25岁的女职工可以办理离岗退养手续。我的工龄只有23年,可不可以也办理离岗退养手续呢?

  这位女职工提出来的问题非常现实,这也是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很多职工都遇到的问题。在这里,我非常感谢我们的员工对企业改革的关心和支持。我也代表国资委认真负责地回答网友提出的问题。省政府在2005年出台了文件,关于省属国有企业改革职工安置若干问题的补充意见,在这个补充意见中,对破产改制的企业办理离岗退养的人员做了两条规定。第一,距法定正常退休年龄不到5年,包括5年的职工,或者是连续工龄(男满了30年工龄,女满了25年工龄)的职工,应该办理离岗退养的手续,同时一次性发给至法定退休年龄止的职工基本生活费。到4年她就到了法定退休年龄了,这4年的基本生活费我们一次性发给她。

  第二,距法定正常退休年龄5年以上10年以内(包括10年)的职工,也可以按照规定来办理离岗退养的手续。但是,这种情况只能一次应发给职工累计不超过5年的基本生活费。也就是说,5年以上10年以内,我们一次性发给5年的基本生活费。

  这样两条规定是适应于关闭、破产企业的员工。刚才那位女职工讲的情况,虽然她的工龄不到25年,但是她离女职工法定退休年龄只有8年,可以按规定办理退养的手续。也就是说她的工龄只有23年,但是她离法定退休年龄只有8年,现在42岁。“8年”是符合我们按“5年以上10年以内”的标准,可以办理离岗退养的手续。但是,她只能按照第二条规定,一次性发累计不超过5年的基本生活费,并且按照上述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当然,我们还是希望企业改制以后,能够通过引进战略合作伙伴把企业做强做大,使退下来的员工还能够实现就业。

  主持人:国务院国资委主任与网友在线交流的时候,有网友问国资委如何解释前段时间发生的“国企老总1次输数亿”的案例。我们江西在加强国企领导干部监管方面有什么办法?有哪些约束机制?

  网友们非常关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廉洁自律、廉洁从业的问题,我们非常高兴。我们希望社会各界,希望广大的网友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进行监督,这是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因为作为省国资委,我们有一个很重要的职责就是要领导国有企业的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我们也有很重要的职责,就是对企业的领导人员的廉洁从业进行监督。我们国资委从2004年成立,运行到现在,每一年我们都查处国有企业的领导人员腐败的案件。比方说,建材集团和下属上市企业万年青公司的主要领导人员,还有九江化纤厂、江西涤纶厂、南昌钢铁公司等企业一部分领导人员腐败问题,我们都进行了严肃查处。态度恶劣,手段恶劣,侵吞国有资产,造成恶劣影响的我们都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一些态度比较好的,积极悔改的,我们加强教育和挽救。对这一些问题的出现,我们也做了深入的研究和反思。首先,我们对体制、机制、监督管理过去是不健全的。对国有资产的监督和管理,传统的体制是监管职能分散在多个部门,大家都管理,结果是大家都不管理,产生很多的漏洞。党的十六大以后明确提出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权利义务责任相统一,这样一种新的国资监管体制对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对于加强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制止、遏制企业中发生腐败现象起到了关键性作用。

  第二,要加强企业的反腐倡廉,遏制、解决企业中发生大规模的腐败问题,必须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严格的公司制度。形成这样一种相互协调运转、有效制约的公司制度和机制,对遏制腐败问题是有成效的。

  第三,进一步加强企业的纪检监察队伍的建设,使他们能够依法依规,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很好的履行。比如说我们现在一直在抓企业的效能监察,把企业重大资金的利用、重大项目的招投标,重大的人事事项进行效能的监察,每一个重要的环节有谁来进行监督,由谁来履行职责,达到什么效果?必要的要向群众、社会公开,使社会、广大的员工都能起到监督作用。

  第四,我们对查处的腐败案件要在企业、在国资监管系统内进行警示教育。发现有不廉洁问题的苗头,及时诫勉谈话,提醒有关的人员,要严格按照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的规定,对员工的举报我们做出详细的调查、核实,如果调查发现问题属实,要依法处理。如果反映的问题不属实,我们也要提醒我们的有关人员“有则改之、无则加勉”,高度警惕,防止腐败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