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连收4张投行罚单 涉财务顾问4项违规 9月份监管对券商已开出17张罚单

来源于:环球网首页手机版 日期:2023-10-06 22:45:48 浏览:21次

  在担任航天通信收购智慧海派科技重大资产重组财务顾问过程中,存在以下违规情形。

  一是重组阶段未对标的公司的主要供应商、主要客户和关联关系等进行审慎核查;

  三是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后,上市公司所购买资产真实实现的利润未达到预测金额的50%;

  袁雄在履行上述重大资产重组财务顾问职责过程中存在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焦延延在持续督导职责过程中,未对上市公司销售真实性等进行审慎核查。作为公司时任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部门负责人,张剑对上述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负有领导责任。

  证监会要求,中信证券合规负责人、投行业务负责人于10月13日15时00分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证监会接受监管谈话。公司应引以为戒,认真查找和整改问题,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投行业务内控制度、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切实提升投行业务质量。公司应严格按照内部问责制度对负有责任的业务人员、内控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内部问责,并提交书面问责报告。

  9月27日,深交所发布2张罚单,被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于国庆、葛建伟、郑克国、张旭东、傅坦这5名保荐代表人被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上述罚单是因同一事件违规被监管二次处罚,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于今年6月被证监会采取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措施,并被没收保荐业务收入188.68万元,并处以三倍罚款,合计罚没金额为754.72万元;5名责任人员被给予警告,并分别被处以5万元至20万元不等的罚款。被罚没总额达819.72万元。

  今年6月17日,证监会披露的罚单显示,东北证券在保荐豫金刚石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中的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包括,一是未对发行对象认购资产金额来源审慎核查;二是持续督导期间未勤勉尽责,包括未对募集资金置换预投资金事项审慎核查,未充分核查募集资产金额的投入项目的情况,未充分关注募投项目流动资金的用途和程序,未对涉诉事项保持合理的职业怀疑。

  9月25日,银河证券及公司保荐代表人陈召军、姚召五被深交所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在银河证券保荐的华耀光电创业板IPO项目中,银河证券及公司保荐代表人在执业过程中存在以下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一是未按规定对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进行充分核查;二是未督促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里面充分披露,对投入资产的人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具备极其重大影响的事项;三是未及时核查关于发行人的重大负面舆情,并主动向交易所报告。

  9月6日,证监会连开13张罚单,涉及、、、华创证券、中德证券、中天国富等6家券商及相关责任人。其中,证监会对中天国富证券采取监管谈话监管措施,对、、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对华创证券、中德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

  证监会发现,中天国富证券有两大违规问题,一是内控部门监督有效性、履职独立性不足,部分项目内核意见跟踪落实不到位,保荐工作报告大幅删减关注问题,内核未关注关于撤否项目的重大风险问题,薪酬考核体系不合理,存在过度激励;二是廉洁从业风险防控机制不完善,第三方服务机构审查制度执行不到位。

  国信证券方面,企业存在薪酬考核不合理,未严格落实收入递延支付要求、部分债券承揽人员薪酬收入与项目直接挂钩,内部问责机制不健全,个别项目内控跟踪落实不到位,部分内核员工独立性不足,部分岗位人员出现廉洁从业风险,廉洁从业检查流于形式。

  华西证券存在内控独立性不足,质控部门分管高管担任IPO项目保荐代表人并参与质控审批,内控部分意见未回复、未落实或修改后未经内核即对外报送,质控现场检查力度不足,且部分投行项目聘请第三方未严格履行合规审查。

  西部证券因存在部分项目质控、内核意见跟踪落实不到位,对投行业务人员考核体系不合理,内部问责不到位,且部分投行项目聘请第三方未严格履行合规检查,被证监会责令改正。

  华创证券投行类业务同样存在部分撤否项目内控意见未被有效落实的情况。同时,其还存在保荐工作报告未完整披露质控及内核关注问题,内核委员履职不尽责,薪酬递延人员范围较少。

  中德证券投行类业务存在部分撤否项目内控意见未回复或未落实,质控部门负责人担任IPO项目保荐代表人,保荐工作报告未完整披露内核意见,部分项目申报文件修改后未重新履行审批程序,且部分投行项目聘请第三方未严格履行合规审查等问题。

  上述罚单涉中小券商较多,市场的人表示,主要是因为投行业务的“蛋糕”缩小所致,股权融资一级市场收紧,大项目目前已较少出现且多被头部券商获取,中小券商在重压之下有可能会出现违规,内控问题较为突出。此外,上述罚单多提及薪酬考核体系不合理,“业务包干”一度在中小券商中较为普遍。